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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主人"和"管家"怎样和谐相处

  眼下,一座座的商品住宅小区拔地而起,成为了城市亮丽的风景线。然而很多消费者在欢天喜地地搬入新居以后,却不约而同地遭遇了物业管理方面的尴尬。据一项调查表明,在与购房有关的问题中,消费者最担心的也是最关心的问题是物业管理服务问题,其不满意度高达90%。


   据了解,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不满意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一是住宅区的安全责任程度不够;二是物业公司擅自巧立名目,要求缴纳额外费用。一位姓陈的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“物业公司拿的是我们小业主的钱,但是他们不仅没和我们站在同一条战线,反而和我们对立起来,甚至动手打人,这实在是太令人寒心了。”业主和物业公司本来应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,业主是主体,而物业公司实质上行使的是“大管家”的职能。而如今,是什么原因导致“主人”对“管家”怨声载道,二者关系剑拔弩张呢? 


  物业纠纷产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前期开发的问题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刘处长认为,很多物业纠纷都不是单纯的物业管理问题,而是由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引起的。如一些业主反映的绿地培植、小区内道路铺设、公共设施建造等问题并非物业管理的事情,相当多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。这时物业公司就成了无辜的替罪羊。然而根据一项调查,我国有70%以上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的,它们之间本来就有着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,所以物业公司一般很难洗脱“和开发商一个鼻孔出气”的嫌疑,其作为挡箭牌的尴尬处境也是不言而喻的。


  实现小区居民的安居乐业,需要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共同努力。多一些理解,少一些偏执,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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