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物业管理企业:
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,
并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对物业管理作出了新的规
定。为了与其保持一致,为了满足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,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
务院发布的《国务院关于修改(物业管理条例)的决定》,新修订的《物业管理条例
》正式公布。该书由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、建设部政策法规司、住宅与
房地产业司组织编写了《物业管理条例释义(最新修订版)》。
本书释义部分对新修订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逐条进行了权威性解释,对准确、全
面理解与适用新修订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进行了深入阐释,且通俗易懂,便于领会。
附录部分在原版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调整,增加了2003年以来截止2007年底最新颁布的
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,删除了已废止的法律法规,具有较强的实用性、权威性
,不仅是各级物业管理行政部门、物业服务企业必不可少的工具书,而且对广大业主
维护自身权利也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。
为了更全面的学习、贯彻最新的法律法规,提高宜昌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理论
水平.现由宜昌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统一订购,书到付款。具体如下:
一、价格:25元/本;
二、订购截止时间:2008年7月15日;
三、所需数量以电话或传真形式报协会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。
宜昌市物业管理协会
二OO八年七月一日